尊敬的消费者、相助同伴及相关监管部分:
为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最新要求,切实包管消费者权益,云顶集团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 关于食品宁静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划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自克日起,我司、全资子公司粤云顶集团食品(广东)有限公司,以及我司委托的指定生产商(名单附后),将分批次、逐步提前实施以下标准:
1.《食品宁静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25)
2.《食品宁静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 28050-2025)
3.《食品标识监督治理步伐》(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令第 100 号)
现有库存制品和包装质料凭据原标准执行,待老版包材消耗完毕后,开始凭据新版标准要求对食品标签进行改版,在此逐步切换的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泛起同一产品新老包装并存的情况,我司允许,无论新老包装,产品品质与宁静均始终坚持一致。
特此声明。
云顶集团
2026年2月6日
附件:
阜阳市三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
杭州酷帕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
河北君乐宝君恒乳业有限公司
盐城东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
苏州十八度食品有限公司